通知公告

01-26 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07-01-26  访问次数:7545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007年院士增选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启动,中国科协负责初、遴选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学会推荐、提名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就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单位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以推荐、提名本学会的专家学者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标准和条件
1. 各学会要按照两院《通知》和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的标准条件(见附件1、2),在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院士候选人的选拔。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增加透明度,在本学会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
2. 被推荐、提名的人选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且必须是本学会会员。
3. 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选拔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专家。

三、名额及要求
各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人数,由各学会按照增选院士的标准掌握。
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为193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1年、2003年、2005年已连续3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07年停止1次被推荐、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 各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成立由本学科相应专业的7-9名科技专家组成的“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工程院要求,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学会,须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3-5名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 工作小组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
3. 各学会对拟推荐、提名的候选人按规定的办法进行投票评选。
4. 凡学会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学会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科协。
5. 对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出现有争议或投诉的问题,需由本学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五、需报送的材料
1. 各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材料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本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推荐、提名投票结果(总票数、候选人得票数及排序)。报告需加盖学会印章。
2.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附件3)1份,《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附件4)1份。
3. 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一式15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一式15份;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2至附件6,一式1套;
(4) 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2份。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15份,其中,5份原件;
(2) 被提名候选人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不超过10篇、册)1套;
(3) 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1套。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两院《通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ac.cn)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http://www.cae.cn)下载。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
4. 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5. 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软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6. 对两个及以上学会共同提名的候选人,由学会相互协商后只报送一套材料,请学会在《提名书》或《推荐书》推荐、提名单位意见处加盖推荐学会(两个或多个)印章。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由各学会统一报送被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相关材料。京外可以邮寄,邮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谢绝个人寄送材料。
报送时间:2007年3月12日-3月15日
报送地点: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甲502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徐宇祺 魏丹
联系电话:010-62126641;62103234-602
传真:010-62103234-604
电子信箱:lyys@cast.org.cn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初、遴选办公室)
联 系 人:邓芳 黄晓春
联系电话:010-68511664;68518822-38534

附件1:
《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样表)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样表)
附件2: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表)
附件3:《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附件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