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3-20 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0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3-20  访问次数:7516

科协学发(2007)3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于2007年3月开始进行全国性社会团体2006年年度检查工作,并己发布了《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2006年年度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见中国民间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为作好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中国民间组织网,仔细查阅年检填报须知和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及时准备年检材料,并保证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 请按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2006年年度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社会团体2006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
2. 网上提交成功(上传成功)后,请将《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A4纸型)、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二份)送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330室、东336室)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
3. 年检材料受理时间为2007年4月2日至13日,无故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三、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承担年检材料的受理、形式审查、验收登记等工作。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联系人:董燕;蒋志明
联系电话:010-62103395;62124919
传真:010-62103395转608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
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100081)

民政部填报咨询电话:64459174转114
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人:李伟;许昀
联系电话:010-58123074;58123076

附件:全国学会2006年年度检查工作注意事项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