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1-14 关于推荐2008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日期:2008-01-14  访问次数:7574

科协学发(2008)1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会部,各有关单位:

从2001年起,中国科协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候选群体,参与创新研究群体的评选工作。2007年,中国科协推荐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中,共有8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基金资助。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关于2008年度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08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参加中国科协推荐评选工作的候选群体由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产生。
1. 每个全国学会可推荐相关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2. 每个省级科协可推荐地方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3.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可推荐部队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8-10个。

二、推荐原则
1.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群体应符合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第二条所列各项条件。
2. 推荐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科学目标的研究群体。
3. 对学科交叉性强、有明显创新潜力的群体以及在环境艰苦的西部坚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群体给予一定的关注。

三、有关事项
1. 候选群体须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请按提示正确填写,项目类别选择“创新研究群体”;正文报告按照“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正文撰写提纲”撰写。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材料外,候选群体须填写《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附件1)。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查阅。
请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 各推荐单位须对所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严格审查,对该群体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的工作做出评价,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
3. 请各单位将申请书电子版(光盘)和纸质材料推荐意见一式七份(其中签字盖章的原件至少两份),连同《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意见》,于2008年3月5日前报送(邮寄)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4.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于2008年3月中旬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每个参加申报的候选群体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由候选群体学术带头人介绍本群体情况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参加评选的群体介绍情况时请使用多媒体幻灯片。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分组及顺序将于3月10日前后在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公布。
5. 评审获得通过的研究群体将被推荐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参加下一轮的评选。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郭晓芹;刘兴平
电话:010-68580342
传真:010-68580419
电子信箱:XSJL@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100038)
材料送至:茂林园招待所302室(木樨地中国科技会堂西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联系人:刘容光;王岩
电话:010-62327008;62327015

附件:
1. 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
2. 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意见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