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4-18 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通知(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

日期:2008-04-18  访问次数:7406

中版协[2008]第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工作者协会,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全国各图书出版社,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厅字[2005]6号)和中宣部《关于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的批复》(中宣办发函[2005]69号)的要求,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每二年举办一次。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奖活动,于2008年4月开始,12月结束。

当前,出版战线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了更好地发挥评奖工作在积累传承文化,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扩大中华文化影响,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三个子项奖《评奖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次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评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奖项设置和数额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设三个子项奖:图书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其中,图书奖50个,提名奖80个;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50个,提名奖50个;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60篇。
上述三个子项奖同时评出,同时颁奖。

三、组织机构、评审程序和颁奖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邀请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奖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三个子项奖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领导小组批准。各评审委员会分别制定本子项奖的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获奖作品审定后,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举行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颁奖仪式,公布获奖出版物名单,颁发奖牌和证书。建议有关单位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四、评选范围和推荐程序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三个子项奖的评选范围和推荐程序,请按本通知所附的评奖办法的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1. 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东四南大街85号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邮编:100703
联系人:陈宝贵
电话:(010)65212827
手机:13681306568
2. 图书奖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朝阳区春秀路太平庄10号 图书奖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联系人:李可可
电话:(010)64172241
手机:13501166515
3. 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7号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邮编:100081
联系人:王岳
电话:(010)58758010
手机:13911127310
4. 全国优秀出版论文奖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丰台区三路居路97号 中国出版科研所
邮编:100073
联系人:沈菊芳
电话:(010)51259130
手机:13701183996

附件:
1.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奖)评奖办法
3.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奖办法
4.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评奖办法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2008年4月14日

抄报: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