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9-02-20  访问次数:7348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指示要求,切实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成效,培育新的学术增长点,促进自主创新和学科繁荣以及创新人才成长,中国科协拟继续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择优支持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及有关地方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编号:2009XSJLZZ-001)
  优先支持以下学术交流活动:属于原始创新和学科前沿的学术交流活动(尤其是属于科学前沿领域的小型高端学术会议);属于与国家优先发展科技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继续支持基础性学术交流活动。酌情支持在国内召开的国际前沿高端学术会议。拟资助100-120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
  (二)综合交叉会议(项目编号:2009XSJLZZ-002)
  支持由有关全国学会举办(尤其是有关全国学会联合举办)的综合交叉类学术会议,突出学科特色,促进交叉融合,促进学会间的合作,打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学术品牌。拟资助15-20项,资助额度为5-8万元/项。
  (三)在线学术交流(项目编号:2009XSJLZZ-003)
  资助学会开展在线学术交流。鼓励全国学会开辟学术网站或专题网页,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及时、灵活、互动的优势,开设学术BBS、主题讨论、学术沙龙、学术援助、学术讲座、学术博客等在线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形式与机制创新,实现学术信息的快速流动和资源共享。拟资助5-7个全国学会的试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12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计划单列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三、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为2009年内启动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
  2.所申报项目没有申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其他经费支持或资助(包括同一项目以不同名称申请经费支持或资助);
  3.每个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以上各类项目,每类项目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
  4.未完成2008年度学术交流资助项目或未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
  5.青年科学家论坛和新学说新观点学术沙龙常年接受申报,申报办法参照有关文件执行,不纳入此次资助范围。

  四、申报办法
  1.请各单位按照《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填写《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一式1份(并附上电子版)送至茂林园招待所302室(中国科技会堂西侧茂林小区内)。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  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100038)
  2.《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可在中国科协网页(www.cast.org.cn)“首页—机关部门→学会学术部→下载中心”下载。
  3.填写《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时,请在封面页顶右侧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编号,并详细填写表内各项内容,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其中“项目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一栏,请清晰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预计规模、主要内容等项;两个以上全国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请注明牵头单位。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体现创新精神。
  4.接受申请材料的日期为2009年3月23日-3月2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申报项目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的评审原则,择优进行支持。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 系 人:黄 珏 郭晓芹
  电  话:(010)68580342 68515738
  传   真:(010)68580419
  电子信箱:xsjl@cast.org.cn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