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13  访问次数:10012

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的通知,2021年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正式启动。按照《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学会2021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推选标准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7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院士候选人推选办法

学会向中国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由以下机构或单位推选产生:

1.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工作委员会;

2.与学会存在例行业务关系的省级学会,其推选资格由学会认定;

3.学会会员单位,其推选资格由学会认定。

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以上渠道推选。不受理本人申请。

三、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时间节点

1月11日至1月25日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向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含单位审核)

1月26日至2月5日推选专家委员会初审

2月6日至2月15日组织被推选人网上填报

2月16日至2月21日材料审核小组审核材料

2月22日至2月26日进行公示和建议投诉

3月1日 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报送材料和联系方式

(一)报送材料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或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填报;

2、同行专家评议表,需三名以上评议专家填写评议意见并签名;

3院士候选人信息登记表

请于1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前报送至学会院士推选工作小组。

(二)推选院士工作小组联系人

郑亚洁 联系方式:021-54922857邮箱:yjzheng@cemps.ac.cn

冷  冰 联系方式:021-54922859  邮箱:bleng@cemps.ac.cn

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319号31A211


附件:同行专家评议表

   院士候选人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