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2-06 关于申报2007年度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择优支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7-02-06  访问次数:7307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学会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国科协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中国科协工作的指示和“三服务、一加强”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促进学科繁荣、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科协拟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择优支持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地方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支持项目类型
  2007年度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如下:
  (一)重点学术交流活动(A类)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学术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自主创新,提高我国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学术水平,设立重点学术交流支持项目。优先支持原始创新的学术交流活动;择优支持交叉性、前沿性学术交流活动;重点支持国家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持续支持基础性学术交流活动。
  (二)青年学术交流(B类)
  为促进自主创新,促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动员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国的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设立青年学术交流活动支持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领域的以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主题、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术活动。

  二、申报对象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含委托管理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计划单列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三、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为2007年内启动并完成的项目;
  2.所申报项目没有获得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或资助;
  3.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同一单位可同时申请以上各类项目,总项目数不超过2项;
  4.未完成2006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2007年度项目。

  四、申报办法
  1.请各单位按照《学会学术部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一式2份(并附上电子版)送至茂林园招待所302室(中国科技会堂西侧茂林小区内)。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100038)
  2.《项目申请表》和《学会学术部项目管理办法》可在中国科协网页(www.cast.org.cn)“学会与学术”栏目下载。
  3.填写《项目申请表》时,请在封面页顶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类型,并详细填写表内各项内容,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其中“项目主要内容、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一栏,请清晰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预计规模、主要内容等项。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体现创新的项目优先获得支持。
  4.接受申请材料的日期为2007年3月1日-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赵崇海 潘 岳 郭晓芹
  电  话:(010)68580342 68524993
  传 真:(010)68580419
  电子信箱:xsjl@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100038)
  送材料至 :茂林园招待所302室(中国科技会堂西侧茂林小区内)

  注:各申报单位除应按规定报送项目申请表外,请填写申报项目简况(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学术交流处电子信箱。  

  附件:申报项目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