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1-14 关于开展“学术交流质量与科技研发创新”课题招标的通知

日期:2008-01-14  访问次数:7501

科协学发(2008)1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作为自主创新源头之一作用,促进科技社团理论建设,切实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成效,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拟开展“学术交流质量与科技研发创新”课题研究。为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根据《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以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为核心,探讨影响学术交流质量的因素,重点围绕学术交流形式及机制创新、学术交流评价体系建设、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技进步、学术交流与科技研发创新的关系等内容,采取文献研究、实证研究、中外对比研究等方法展开研究,各申报单位可围绕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具体研究题目、框架和内容。

二、研究方式
采用课题招标、并行研究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该研究课题。通过公开申请、专家评审,确定4-5个课题组,围绕不同内容和方向,共同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分别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三、申报资格与条件
1. 熟悉科技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 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科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高校、研究院所的研究单位或研究群体均可申报。
2.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有主持课题研究的时间和相应精力。
3. 申报单位应服从我部各研究课题的总体设计和安排,并参与我部组织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等有关活动。

四、申请程序及工作进度
课题研究实施项目管理,申请该课题须遵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按规定分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申请表及附属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提交到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进行开题报告后,即可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
《项目申请表》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学会与学术”栏目下载。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100038。邮寄时请在封面左下脚注明“学术交流课题招标”字样。

五、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人民币8-10万元。各子课题组研究经费以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经费为准。课题开题后经费一次性支付。课题组须按合同约定完成课题研究内容,凡课题研究报告质量较差、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课题的单位,将酌情追回项目拨款。

联系人:薛彬;刘兴平
电话:010-68524993;68515738
传真:010-68524993
电子信箱:xsjl@cast.org.cn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