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3-11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03-11  访问次数:7313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08年是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中国科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宣布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正式启动。现将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通过组织开展扎实、节俭和富有成效的纪念活动,回顾中国科协发展历程,总结科协工作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更加鲜明地树立科协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社会形象,努力把各级科协建设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科技工作者群众组织。

二、纪念活动的主要安排
2008年,将召开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10位传播科技的杰出人物”、“10部影响公众的科普作品”、“10个公众关注的科学问题”、“10个影响中国的科技事件”和“10个影响未来的科技问题”系列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开展首届“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举行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文艺会演等纪念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各级科协、学会和科协基层组织以“发展与责任”为主题,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和“科技奥运”,组织开展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

三、纪念活动的要求
(一) 把握方向,紧扣主题。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发展与责任”的主题,通过纪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推动新时期科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科协、学会和科协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组织举办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服务或其他公益性活动。全国学会在2008年至少举办1-2次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这些活动可冠以“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结合本地科协实际情况,组织所属学会、下级科协和科协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纪念活动,并将活动方案报中国科协备案。
(三)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中国科协开展纪念活动的部署和安排,紧密配合,及时动员和组织学会会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方面人员参与系列评选活动的提名和投票;认真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精心做好“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做好“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有奖知识竞答”的组织工作;做好“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积极选送文艺会演的节目。
(四) 注重实效,务求节俭。纪念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形式多样,又要讲求实效、务实节俭,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各级科协和学会要把纪念活动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面向科技工作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纪念活动,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人民群众从活动中受益。

联系人:刘国伟
电话:010-68571874
传真:010-68578092
电子信箱:liuguowei@cast.org.cn

附件:
1. 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主要活动方案
2. 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责任部门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