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4-15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的通知

日期:2008-04-15  访问次数:7339

科协发学字(2008)1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中国科协七届六次常委会议决定,从2008年开始,中国科协年会以届次确定名称,“2008中国科协年会”改为“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以下简称“年会”)由中国科协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按照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和年会“大科普、学科交叉、为举办地服务”的定位,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公众、科技工作者、政府和企业为服务对象,围绕交叉学科的前沿学术选题,搭建学术交流活动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公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问题,搭建科普活动平台,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围绕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搭建专题论坛活动平台,拓展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专家建言献策的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年会主题
科学发展与社会责任。

三、时间、地点
2008年9月17-19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9月16日报到。

四、活动安排
(一) 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会
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会将于9月17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邀请海内外知名科学家就科技界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大会报告。
(二) 学术交流
以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为核心,围绕学科发展中学术前沿交叉问题,设立37个分会场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分会场主要邀请和组织学科前沿领域的一线专家出席,于9月18-19日集中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等地举行,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举办地科协、高校、研究机构等承办。分会场设置及征文要求见附件1。
(三) 科普活动
充分发挥全国学会和河南省科协及有关部门的特点和优势,面向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设立12项系列性科普活动,于9月17-27日在郑州市及周边地市的有关学校、农村、城镇、社区、企业等地举办,由中国科协与河南省科协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安排见附件2。
(四) 专题论坛
集中全国专家的智慧,围绕河南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设立10个专题论坛,于9月18-19日在郑州市及周边地区的企业、高校等地举办,组织相关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论坛请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省级相关学会承办,中国科协协调所属有关全国学会组织专家参与。专题论坛安排见附件3。
(五) 其他活动
年会期间,将组织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有关活动,并组织河南省党政领导与来豫院士专家座谈会、科技成果项目签约活动、08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论坛、促进女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论坛、企业创新科技咨询服务论坛、青少年科技教育论坛、引智入豫等系列活动。

五、与会人员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人员的参会资格通过征文产生,有关征文要求见附件1。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等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放年会通知,组织科技工作者报名参会。拟报名参加学术交流的科技工作者请于2008年7月1日前将报名表和论文(含电子版)提交到相应分会场组织单位。
年会科普活动和专题论坛的参加单位(学会)、专家和人员,采取申报和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由承办单位根据活动需要确定。
地方科协和特邀代表参会方法另行通知。

六、其他
年会有关信息将随时在中国科协网页(http://www.cast.org.cn)相关栏目发布。
年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综合协调组
电话:010-68580342
传真:010-68580419
电子邮箱:nh@cast.org.cn
2、学术交流组
电话:010-62103238;62129559
传真:010-62125017
电子邮箱:nh@cast.org.cn
3.科普组
电话:010-63906629
传真:010-63906629
电子邮箱:dengfan@cast.org.cn
4.专题论坛组
电话:0371-65707540
传真:0371-65707758
电子邮箱:hnkxxhb@vip.163.com

附 件:
1. 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学术交流征文要求及分会场设置
2. 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主要科普活动安排
3. 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专题论坛安排
4. 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学术交流分会场报名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