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4-03 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国科协调研课题的通知

日期:2008-04-03  访问次数:7409

科协调发综字(2008)1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在广泛征求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以及相关政府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2008年度中国科协调研课题目录,现予公布并接受公开申报。

一、申报资格
1. 课题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 通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进行申报的,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3. 与其它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 承担中国科协课题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5. 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有关课题申报书、课题任务书、课题管理办法等信息可上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调查研究”栏目中查阅并下载。
2. 课题题目请参考《2008年度调研宣传部调研课题指南》确定,原则上不得自行变更选题题目。
3. 课题申请书请按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提供的《课题申报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4. 课题申请单位负责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学会、科协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5. 将填写好的《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规则
1. 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作无效处理:申报材料未加盖申报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申报材料印刷不清、字迹模糊;申报材料与申报通知的规定实质性不符;申报材料没有满足申报通知规定的条件。
2. 同一课题申报书不足三份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3. 调研宣传部在申报有效期截止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的评审工作。然后将向申报成功单位发出通知书,并据此与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任务书》。同时将评审结果在中国科协网上进行公示。
4. 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应为系列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总报告和若干篇分报告,以及不超过8000字的主报告和若干篇不超过3000字的专题报告,以及相关研究资料等。

五、课题完成期限
一般为6-12个月。

六、经费额度
根据每个课题研究的实际预算金额确定研究课题经费。

七、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联系人:付美华 孟令耘 许向阳
电话:010-68788547 68574158
传真:010-68578085
电子信箱:fumeihua@cast.org.cn;menglingyun@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邮政编码:100863

附件:
1. 2008年度中国科协调研课题指南  
2. 课题申报书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