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5-12 关于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的通知

日期:2008-05-12  访问次数:7383


科协办发调字(2008)16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按照中央书记处关于“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要建到哪里”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的数量、结构等情况,切实把握科协组织发展的总体趋势,进一步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夯实基础。

二、对象和范围
1. 调查对象。
——全国学会会员,包括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的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地方科协所属学会会员,包括省、地(市)、县(市、区)三级科协所属学会的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科协基层组织会员,包括企业科协、大专院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开发区科协、乡镇和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等的个人会员。
2. 调查范围。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数据范围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调查时限为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8月31日。

三、调查方式
——由各全国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根据中国科协制发的统一表格组织填写、汇总报送;
——中国科协将选择重点学会或省份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个别访谈等方式,监督把握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四、组织实施
1. 本次调查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和学会学术部共同承担,调研宣传部牵头负责;
2. 各全国学会负责学会本级有关情况的数据填写、汇总报送工作;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统筹负责组织本级及地、县级科协所属学会和科协基层组织的数据填写并负责汇总报送工作;
4. 各级学会负责填写《科协所属学会会员数量调查表》(见附件1),各类科协基层组织负责填写《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表》(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负责填写《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会员数量汇总表》(见附件3)和《科协基层组织及会员数量汇总表》(见附件4);
5. 各全国学会将数据报送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将数据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6. 本通知可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
7. 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邮政编码:100863
联系人:
调研宣传部:张小梅;甘超华 010-68571879
组织人事部:梁华;安宁 010-68788538;68571890
电子信箱:qdzc@cast.org.cn
学会学术部:朱文辉;李涛 010-68515737
电子信箱:xuehuiguanli@cast.org.cn

附件:
1. 科协所属学会会员数量调查表
2. 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表
3. 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会员数量汇总表
4. 科协基层组织及会员数量汇总表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