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5-09 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8-05-09  访问次数:7306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的要求,中国科协定于2008年5-9月,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的要求,2008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中国科协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
通过在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摸清和掌握我会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机关和直属单位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廉洁从政, 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二、专项检查范围
机关和直属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为此次专项检查范围。

三、专项检查组织
中国科协将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书记处书记宋南平同志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机关纪委等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科协整个专项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以及科协机关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彭友东同志担任。
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可设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四、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专项检查工作的整体安排,中国科协专项检查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9月底前结束。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1. 学习动员阶段(4月25日-5月12日)
组织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组织召开中国科协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动员,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自查自纠阶段(5月13日-31日)
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专项检查有关要求对本部门(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01). 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 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02).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03). 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04).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05). 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06). 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07). 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08).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09). 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 其他有关情况。
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并于6月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财部)。
在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和抽查。
3. 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为了保证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质量,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组织检查小组,选择20%的中央预算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做好迎接检查小组重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相关配合工作。
4. 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重新整改。
整改提高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进行验收总结,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单位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组织好本单位的动员和学习,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建立领导负责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提出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步骤和安排,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 抓实抓细,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全面回顾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其中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重点采购环节要做到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要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如实填写自查自纠表格。
3. 积极配合,切实整改
被确定为重点检查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协助检查小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确保重点检查工作质量。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改进政府采购工作。
4. 查防并重,务求实效
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