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04-25 关于申报中国科协2008年度科普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8-04-25  访问次数:7419

各有关单位:

2008年,中国科协面向社会、以择优资助的方式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科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年度设立的项目分科普资源开发和科普研究两类。
科普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动漫作品、科普挂图/海报、科普展览、科普展品等。
科普研究项目包括:与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科普与民生等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申报时间
自2008年4月25日开始,至2008年5月25日截止。

三、申报条件
1. 符合《科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科普资源开发指南(2008)》(附件2)、《科普资源质量及规格要求(试行)》(附件3)和《科普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08)》(附件4)中的相关规定。
2. 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四、申报办法
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进入“科普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资助经费
中国科协对审定通过的项目提供部分资助经费,资助经费数额由中国科协科普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报经中国科协科普部审批后确定。资助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8万元。

六、项目时间
资助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七、成果使用
1. 科普挂图/海报、科普研究项目等为中国科协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科普项目。成果的著作权除署名权由双方共享外,均归属中国科协所有。
2. 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动漫、科普展览、科普展品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提供相关成果用于科协开展的公益性科普活动。具体事项在《协议书》中协商签定。

八、其他
1. 项目审定结果将于2008年8月30日前在中国科协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同时书面通知相关实施单位。
2. 此项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委托科普专项资助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由中国科协声像中心和中国科普研究所承担,中国科协科普专项资助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声像中心。

科普资源开发资助项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声像中心 
邮编:100081
联系人:杨凤云
电话:010-62103260
传真:010-62187884
电子信箱:kpzz@cast.org.cn

科普研究资助项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普研究所 
邮编:100081
联系人:颜燕
电话:010-62173428
传真:010-62172749
电子信箱:yanyan@cast.org.cn

附件:
1. 科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2. 科普资源开发指南(2008)
3. 科普资源质量及规格要求(试行)
4. 科普研究类项目申报指南(2008)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